深圳龙岗:五举措推进诚信建设 净化政采市场环境
作者:通讯员 岳向东 发布于:2013-03-20 10:0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把诚信建设列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该中心将按照统一部署,在2012年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成果,积极创新,实施五项举措,把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引向深入。
第一,完善政府采购诚信建设方案。根据全区2013年诚信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该中心将查漏补缺,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采购诚信建设方案,并重新印发,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第二,深入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新法规。从4月份起,组织学习即将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流程;编印新版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汇编,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管理。
第三,积极创新诚信监管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加大诚信监管力度,在政府采购各个环节、各个流程全面引入诚信监管机制,形成有效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第四,积极引导采购单位诚信采购。从2月份起,组织修订服务类采购文件模板,并逐步实施,积极引导采购单位进一步实现服务类采购文件编制的统一化、规范化;从4月份起,对5种医疗设备采购试行在预算范围内设定最高限价,逐步破解医疗设备采购难题,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
第五,切实加大诚信监管力度。与龙岗区检察院进一步探讨完善供应商行贿犯罪查询机制,充分利用龙岗区信用网及其他信用网信息,加大对违规、不诚信供应商参与龙岗区政府采购活动的约束。同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加大对不诚信供应商的处罚力度,有效净化全区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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