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制定配置标准防止“奢侈采购”
原标题:福建 创新监管机制 严控采购价格
随市场价格调整配置标准 推行网上竞价、跟单采购和批量集采
高效、价廉、质优是政府采购追求的目标。与此同时,其效率、价格、质量问题也备受社会关注。
在福建省财政厅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建省采购办")主任陈振兴看来,只有双管齐下,才能有效解决部分项目采购效率较低、价格偏高的问题:即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建立配置标准体系,运用行政手段从采购需求提出环节进行前端控制;公开采购需求,引入充分竞争,运用市场手段在采购实施环节进行过程控制。
福建省财政厅通过制定配置标准,规范采购需求;建立健全网上竞价,以广泛竞争打破价格垄断;推行低价跟单采购,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充分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着力解决部分项目采购效率较低、价格偏高的问题。
制定配置标准 防止"奢侈采购"
福建省采购办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福建省财政厅早在2009年就印发了《福建省省级部门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部分通用办公设备,即计算机、打印机、传真及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6个品目,设定基本配置的最高限价,并根据采购品目的技术性能划分不同档次和价格区间,对配置标准实行定员、定额、定职管理,有效解决了可能出现的超标准配置、豪华配置等问题,将"天价采购"、"奢侈采购"挡在门外。
2010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福建省采购办适时调整配置标准,建立起采购需求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使采购需求标准设置更加贴近市场价格的变动水平。
例如,当年台式计算机配置标准为6000元/台,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满足办公基本需求的台式计算机市场平均价格下调至5000元/台,那么配置标准也会随之下调为5000元/台。
2011年,福建省采购办制定了《福建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定量配置标准,实现资产购置通过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数量"双核定",建立起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的有机衔接机制,从源头上把控采购需求,让重复采购、无需求采购"无处藏身"。
实施网上竞价 打破价格垄断
自2007年起,福建省级对一定金额范围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部分通用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实行网上竞价,实现充分竞争,打破价格垄断。
具体做法是,以单位预算确定的控购品牌为准,将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指标、供货期、售后服务、最高限价等采购需求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公告3天并竞价,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价格最低者成交。该工作人员介绍说,为了使竞争更为充分,福建省采购办在2008年完善了网上竞价规则,并规定省本级不再实行协议供货。
福建省采购办提出,满足需求的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时,报价必须低于公示的最高限价的3%,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以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考虑到采购人存在倾向性、竞价品牌比较单一的问题,规定采购单位如果提出竞价品牌需求,在应提出3个以上品牌的基础上,要求参与报价的品牌供应商达到两家(含)以上,否则视为无效竞价,以保证竞价公正性。
网上竞价的实施和完善,让福建省政府采购市场相比实行协议供货时更加开放,竞争更加充分,价格也更为透明,大大降低了高价成交的几率。
低价跟单采购 提高采购效率
在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的前提下,为了切实提高采购效率,落实《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的要求,福建省采购办出台了《部分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可实行低价跟单采购的通知》,对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内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公布的六个月内相同产品的中标(成交)价下调5%作为最高参考价,采购单位可按照不高于参考价的价格,向能提供相同产品的供应商询价采购。但跟单采购结果必须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采购价格合理、公允。
低价跟单采购的实施,不仅使协议供货价格虚高问题得到抑制,而且采购效率大为提高,受到了采购单位的普遍欢迎,可谓一举多得。
推行批量集采 凸显价格优势
除了实行网上竞价和低价跟单采购,着力解决协议供货价格虚高等问题,该工作人员介绍说,继2011年中央单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后,2012年7月,福建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实行省级单位空调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省级单位通用空调设备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试点范围,以节能要求和配置标准为原则,以满足基本办公需求为基准,以提高采购效率为目标,按照采购单位编报采购计划→财政部门汇总需求→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集中招标的程序实施,并实行采购结果延续共享的后续管理办法。
以节能要求和配置标准为原则、规范采购单位需求举例,福建省采购办将品目集中为最具通用性的壁挂机、立柜机、嵌入式天井机3种型号,仅允许采购单位选择冷暖类型、变定频类型及制冷量类型。统一的选型范围既方便了采购单位编报采购计划,也为制定公允性更高的招标文件奠定了基础。
2012年9月10日,福建省组织完成了省直机关空调批量集中采购(第1期)项目的招标工作。第一期共有23家采购单位参与,节支率高达35.84%,充分发挥了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大大降低了采购成本,使财政资金得到高效利用。
今后,福建省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的试点范围,不断完善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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