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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常平健全预付款制度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4-12 10:2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在政府采购项目及基建工程项目上,对预付款作出明确规定,对采购金额较大的专用设备,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下的设计勘察、监理等基建工程配套服务项目,信息软件开发项目,中标供应商为市50强民营企业,以及基建工程中市镇共同出资建设由市主导建设的项目,将实施不高于合同金额20%预付款,并由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

  (广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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