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常平健全预付款制度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4-12 10:2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在政府采购项目及基建工程项目上,对预付款作出明确规定,对采购金额较大的专用设备,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下的设计勘察、监理等基建工程配套服务项目,信息软件开发项目,中标供应商为市50强民营企业,以及基建工程中市镇共同出资建设由市主导建设的项目,将实施不高于合同金额20%预付款,并由供应商提供等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
(广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