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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政府采购2013年发力规范管理

作者:王莉 发布于:2013-04-26 11:4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记者 王莉) 2013年,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将着重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争取在规范管理上要有新突破,在工作效率上要有新提高,在政策功能上要有新提升,在队伍建设上要树新形象。
  
  采购中心主任张学伟表示,2013年既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工作的起步之年,更是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举办之年。对于采购中心来说,做好2013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为此,采购中心将围绕实现沈阳市政府提出的“三大目标”、“五大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更好地为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013年,采购中心会将规范管理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提高电子化水平,从创新采购流程、严格采购程序、完善政府采购统计体系等方面入手,不断规范采购行为,减少人为掣肘因素;同时,通过梳理内部流程,明确每道程序的时限和责任,增强政府采购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采购中心将继续优化内部操作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具体来说,就是要实现内部处室之间的“无缝衔接”,在内部流程上最大限度地缩短招标准备时间,严格按时限操作;不断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制度,充分利用协议供货这一组织形式的效率优势,并做好价格管控。
  
  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购中心将着力加大节能环保、进口产品审核等政策的执行力度。在制作采购文件及设置评分标准时,既增加节能环保产品的加分项,又通过设置政策性因素评分项,从同类产品的技术含量、质量性能和市场成熟度等方面,对列入“节能清单”、“环保清单”的产品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或技术加分。
  
  此外,树立政府采购队伍新形象也是采购中心今年的发力点,要求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形象意识,努力为采购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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