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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立公开招标项目综合评分法模板库

作者:王莉 发布于:2013-04-26 11:4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沈阳 效率为先 建人民满意窗口

沈阳市<a政府采购中心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3/04/5172_2013042715361015Y5g.jpg">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合同监管处获得人民满意窗口优秀单位称号。


  
  
  日前,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合同监管处在该市2012年软环境建设和“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活动中,被沈阳市政府授予2012年度人民满意窗口优秀单位称号。
  
  据了解,“人民满意窗口”只是采购中心2012年度获得的众多荣誉中的一个。2013年年初,采购中心四段式工作流程被评为全市机关“四项工程”创新成果;2012年年底,采购中心凭借先进的服务理念和骄人的业务成绩,被评为“2012年度全国十佳集采机构(地市级)”。
  
  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采购中心上下的共同努力。究其根本,则是采购中心始终将提高采购效率作为重要的工作理念。
  
  加强履约监管 做好收尾工作
  
  2012年年初,采购中心提出将工作效率放在首位,并就如何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问题开展专题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采购中心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纳和总结,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经过一年的努力,采购中心在提高工作效率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2012年采购中心共承接1185个采购项目,完成采购预算16.44亿元,实际合同金额15.3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12亿元,平均节支率为6.8%。通过提早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全力保证并实现了采购各环节间的相互衔接,为政府采购工作提速奠定了基础。
  
  以合同监管工作为例,为了方便采购人,采购中心自2007年8月获得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后,就十分注重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监管。2012年,采购中心共完成471个采购项目的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涉及金额6.4亿元,检测出20个不合格项目,涉及采购预算3000万元,确保了采购质量。
  
  据悉,2012年采购中心合同监管处紧紧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创新、提升文明、改善民生”四项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履约验收程序,细化合同模板,形成了一整套公开透明、服务规范、创新高效的履约验收流程,为严格做好政府采购收尾工作提供了保障。
  
  “履约验收工作是政府采购的一个延伸环节。做好这项工作对于规范政府采购市场,使政府采购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为营造北方最佳的投资环境,同时促进沈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服务大局 高效与规范同步
  
  2013年8月31日~9月12日,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将在辽宁省举行。为了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全运会的配套工作,采购中心以全运会配套设施项目采购为抓手,对包括环卫垃圾清运车项目、养老院生活服务设施项目、县(区)医疗设备项目等在内的一批全市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提供了重大项目绿色通道服务。
  
  为了保证重大项目圆满、高效地完成,采购中心采取多项措施,促使各环节工作提速提效。
  
  首先,以“规范、科学”为主导,不断完善运行机制。采购中心从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开始,通过建立健全高效的内部工作机制提升采购效率。以沈阳市政府2012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蓝本,采购中心着重理顺内部流程,重新划分了各处室的职责,充实业务处室人员队伍,力争在内部环节上最大限度地提高采购效率。
  
  其次,基于多年的工作实践,采购中心总结并建立起针对部分公开招标项目的综合评分法模板库。据悉,此次建立的综合评分法模板库包括装修工程、系统集成工程、物业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专用汽车等多类采购项目,初步涵盖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别。
  
  “通过总结实践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我们认为,针对部分常规的公开招标项目建立综合评分法模板库,形成固定的评分体系框架,不仅可以使评分环节更加规范,还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采购中心采购处负责人表示。
  
  最后,为了方便供应商,简化投标手续,采购中心自2012年8月起面向部分已注册的供应商实施“年度保证金收取制度”,受到了供应商的普遍欢迎。
  
  “这一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金额较大的常规项目,比如取暖用煤项目、办公家具项目等。有些供应商会同时参与采购中心组织的多个项目投标,如果供应商事先已交纳了年度投标保证金,那就不必针对每一个具体项目再另行交纳保证金。”采购中心财务处负责人介绍说,“这是采购中心针对一些信誉好的企业给予的优惠政策。这一制度实施后,不仅提高了我们的办事效率,同时也获得了供应商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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