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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抚顺拟为基层政采提供软硬件服务

作者:李玲 发布于:2013-04-26 14:1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辽宁抚顺 提供软硬件服务 支持基层政采发展
  
   (通讯员 李玲) 2013年,辽宁省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将紧紧围绕提高采购质量、效率和服务水平这条主线,以“强化规范、做大规模”为抓手,在提高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电子化和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五个方面实现突破。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该中心会将现有制度进行重新整理,对部分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完成《抚顺市政府采购中心制度汇编》的修订工作。按照新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针对廉政风险点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继续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聘请有关人士针对职务犯罪,开展廉政教育讲座和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细节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文本,努力实现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的发布标准化、统一化和规范化。进一步规范评标行为,修改、完善各种采购方式评审、监督和管理制度,完善评标异常处理等管理办法。加强与质监部门合作,进一步规范验收行为。
  
  第二,稳步扩大采购规模,拓展服务范围。该中心将认真贯彻《关于修订抚顺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限额标准的通知》,力争高效地完成目录内项目的集中采购工作。积极介入抚顺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采购,抓精品项目,促地方发展。继续帮助和支持县(区)级政府采购工作发展,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服务。
  
  第三,加强与监督部门沟通,形成畅通的交流机制。建立定期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例会制度,梳理一段时期的工作情况,提早了解有关项目情况,力争做到前期介入,为采购人提供前期服务。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沟通,积极邀请监督部门开展评标现场监督,定期向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第四,完善电子化采购操作平台,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手段,完善与财政部门采购平台的对接工作,建立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全方位对接。不断完善采购信息发布系统、评标系统、合同系统,新增加项目验收通知和结论模块等,使电子化操作平台更加充实,覆盖“四段式”采购全过程。
  
  第五,继续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和信息反馈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和理解政府采购工作。组织采购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进行座谈,及时掌握他们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宣传介绍实施政府采购的意义。利用专业媒体大力宣传介绍抚顺政府采购;通过多种形式的走访,宣传采购政策,介绍采购程序,让公众深入了解政府采购。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定期编印采购信息,及时反馈采购一线的工作情况和一些典型项目的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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