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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川七举措全面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5-10 09:4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强化采购覆盖的监管。各预算单位组织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无论资金来源是什么,全部由重庆市南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并坚持先计划、后采购,先审批、后执行,先验收、后付款的采购程序。坚决杜绝先斩后奏的采购行为,坚持采购资金由当地财政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的做法。

  强化采购预算的审核。采购预算采购单位结合市场行情合理制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把关采购预算;对特殊的或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采购预算应由专业评审机构评审后确认。

  强化采购方式的审批。办公设备、办公空调、办公家具、办公耗材、印刷和公务车维修一律实行限额定点协议采购,超出限额的采购由南川区财政局视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凡采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实行招标采购。

  强化采购文件的审查。采购文件按市级财政部门提供的范本制作。采购文件无范本的,由南川区采购中心进一步完善后报区财政局备案。采购文件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牵头并由采购单位协助完成。对大型、特殊、技术参数复杂的采购项目,由区财政局、公管办、采购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应专家集中会审采购文件。

  强化评审专家的管理。评标(含谈判)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的组成坚持以区外专家库抽取为主,本级专家库抽取为辅。评标委员会组长或竞争性谈判小组组长由区级以外的专家担任。审查过采购文件或被咨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标。专家抽取需在区财政局相关人员监督下进行,专家名单在开标的10分钟后打印。

  强化评标现场的监督。开标、唱标过程由采购单位、区财政局、区公管办现场参与监督,并将视频同步公示,由在场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唱标结果。评标实行监评分离、监督人员和采购人代表对评标过程实行全程音视频监控,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评标室。在评标过程中,采购人、评标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评标结果现场公示并由评标专家、监督人员、采购人代表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强化采购活动的考核。区采购中心切实加强对定点服务、供货单位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并向区财政局和区公管办按月报送考核检查情况表。区财政局会同区公管办对区采购中心进行年度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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