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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高新区代理工程项目须有双资质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5-15 10:2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山东省威海市高新区采取有力措施,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全方位监管。

  一是对工程采购实行双资质管理。将工程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之内,要求只有同时具备政府采购资质和工程招投标资质的代理机构才能够负责威海高新区的工程政府采购业务。

  二是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规定凡在威海高新区行政区域内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到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经审核确认后,在规定期限一年内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每年定期核验一次代理机构资格证书。

  (威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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