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采购中心徐舟:质疑好似“啄木鸟” 帮助集采机构自检自查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徐舟围绕"质疑受理及答复"为培训班授课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部副部长 徐舟
怎样减少质疑?遇到质疑怎么办?随着政府采购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供应商维权意识的增强,提高答复质疑的应对能力就成为了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位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迫切需要学习的。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管理部副部长徐舟作为本次培训班的授课老师,针对采购文件、评审结果以及其他原因产生的质疑,结合具体案例,从招标文件编制、评审环节控制和质疑答复与投诉应对三个方面,为学员们详细介绍了避免及应对质疑的方法。徐舟的授课内容生动有趣,受到了学员们的普遍好评。
七方面入手 规范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集中采购机构重要的拳头产品和招牌产品,其编制水平如何,体现了集中采购机构的执业水平和业务经办人员的职业素养。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徐舟介绍说,招标文件是一种特殊的要约邀请。它不同于一般的要约邀请,后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因此要从合法性、完整性、一致性与准确性四个方面严格控制招标文件的质量。
"如'在本市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常驻的维护人员,并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这样的描述,'良好的技术支持'无法界定,是引发质疑的隐患。"徐舟在授课过程中以案说法,从资格条件设置应谨慎、实质性要求要标明、技术规格要把关、评标办法要精心设计、熟悉采购对象、日程安排要合规、细节决定成败7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如何制作规范的招标文件。
服务和原则兼顾 确保评审公正
"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环节既是利益博弈的中心地带,也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任何一个小问题都有可能被放大。"徐舟表示,评审环节参与方众多,集中采购机构必须做好评审过程的事前预案和事中控制,以免引起麻烦。
"采购单位两次公函确认了评标结果却又最终反悔,代理机构为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而发布了废标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个项目到底能不能废标?问题的根源出在哪里?问题的本质是什么?"徐舟通过连续追问,引出了一个因为评标程序不规范而引发质疑、投诉的案例,成为学员们共同探讨如何控制评审环节的样本。
"评审结果一旦产生,改变结果要慎之又慎。"徐舟提醒说,除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
"集中采购机构既要注重服务,更要坚守原则。"徐舟总结说。
主动应对质疑 尽早解决问题
"质疑投诉几乎没有门槛,也没有成本,所以发生质疑和投诉是非常正常的。"徐舟认为,质疑、投诉程序是法定的,是政府采购特有的一种救济机制,也是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一个重要体现,因此从业人员要正确对待质疑与投诉。
"不要把发生了质疑、投诉的项目经办人员看作'待罪羔羊'。"徐舟表示,发生质疑、投诉的项目不一定就有问题,未发生质疑、投诉的项目也不一定没有问题。质疑投诉的发生与否更多与项目类别相关,比如空调项目采购,由于品牌差距大,并且从技术参数上无法加以区别,所以容易引发质疑和投诉。
"我们也不要怨恨供应商,要把异议供应商当成'啄木鸟'。"徐舟通过几个生动有趣的案例,介绍了供应商提出几种不同类型质疑的情形,例如有的是言语威胁,有的是打悲情牌,有的则是无理取闹。几个小案例讲下来,培训现场传出了阵阵笑声。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受理质疑时应该换位思考,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徐舟总结说,集中采购机构要充分利用质疑程序前置的规定,争取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如果质疑情况属实,要勇于自我纠错,因为越早解决问题,自己就会越主动。
徐舟认为,发生质疑并不可怕,但要尽力减少有效质疑和投诉。对于如何减少有效质疑与投诉,徐舟在授课中作了详尽的介绍。比如,在制作招标文件时,要杜绝电子文档"剪贴";虽然集中采购机构不能干涉评审专家的独立评审,但是评审组织工作绝不仅仅是端茶倒水,要兼顾规范性和服务导向,要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做好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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