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成立
作者:骆倩雯 发布于:2013-05-17 11:01:00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检察机关未检专门机构成立
5月16日,从市检察院获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宣布正式成立。至此,全市各级检察院全部成立了未检专门机构,这标志着北京市检察机关三级未检机构组织体系组建完成。
2012年年初,北京市检察机关出台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截至2012年9月,16个区县院全部成立了未检专门机构,2013年3月,市院、分院成立未检专门机构的申请得到批准,一分院、二分院于4月完成了机构组建工作。目前,全市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专门人员已达117人。
经了解,北京市未检部门统一受理依法由本院管辖的、犯罪嫌疑人实施被指控行为时不满18周岁的案件及主要针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批捕及审查起诉工作。
在市检察机关组建未检机构的同时,还实现了四个“统一”:统一机构名称,与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对应,北京市的未检机构统一名称为“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统一机构职能,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职能,由同一承办人负责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等工作;统一主管检察长,未检部门由主管公诉的副检察长负责;统一受案范围,出台《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门办理案件受案范围的意见》。(骆倩雯)
5月16日,从市检察院获悉,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宣布正式成立。至此,全市各级检察院全部成立了未检专门机构,这标志着北京市检察机关三级未检机构组织体系组建完成。
2012年年初,北京市检察机关出台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截至2012年9月,16个区县院全部成立了未检专门机构,2013年3月,市院、分院成立未检专门机构的申请得到批准,一分院、二分院于4月完成了机构组建工作。目前,全市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专门人员已达117人。
经了解,北京市未检部门统一受理依法由本院管辖的、犯罪嫌疑人实施被指控行为时不满18周岁的案件及主要针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批捕及审查起诉工作。
在市检察机关组建未检机构的同时,还实现了四个“统一”:统一机构名称,与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对应,北京市的未检机构统一名称为“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统一机构职能,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职能,由同一承办人负责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等工作;统一主管检察长,未检部门由主管公诉的副检察长负责;统一受案范围,出台《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门办理案件受案范围的意见》。(骆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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