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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启动入世新轮谈判

作者:高原 发布于:2013-05-21 10:53:0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国正在启动新一轮更高标准的“入世”进程。
  
  随着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的WTO日渐被边缘化,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经济体正在小范围内筹建比WTO更高标准的自由贸易组织,中国正谋求积极介入这一轮贸易谈判,并争取话语权。
  
  这些高端自贸组织包括正在谈判中的“服务贸易协定”(TISA)、《双边投资协定2012年范本》(BIT2012)、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和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协议(TTIP)等。其中,有22个国家参加的TISA首轮谈判已于今年3月启动。中美间也正在进行BIT等贸易谈判。
  
  “如果我们现在不参与更高标准讨论,就面临几十年后求着他们加入,而且标准制定与我们没有关系,只能被动接受。”在5月20日召开的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重点课题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作此表示。
  
  而要加入这些高标准国际自贸组织,意味着中国的银行、证券、保险、电信、邮政等高端服务业的全面开放。这些行业在加入WTO谈判时保留下来的一些限制外资准入的政策将被取消。
  
  更重要的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也将提前到来。据悉,为了给中国参与新一轮高端自贸谈判扫除障碍,一份由周小川、郭树清、吴晓灵、吴敬琏、钱颖一等人发起的《新形势下对外开放的战略布局》报告已向高层建议,尽快制定并公布人民币可兑换的路线图、时间表,明确在2015年末实现可兑换。
  
  而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时,也要求“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操作方案”。种种迹象显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有望在3年后实现。
  
  TISA首轮谈判 中国受阻门外
  
  近期,中国明显感受到新一轮高端自由贸易谈判带来的紧迫感
  
  今年3月, TISA首轮谈判启动。参与方包括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智利、新西兰、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22个国家和地区,覆盖全球服务贸易总量的2/3。各参与方希望在今年内通过5轮谈判达成最终协定。
  
  TISA拟确立的主要原则包括:全面给予外资国民待遇,即除各国明确保留的例外措施外,所有服务部门均需对外资一视同仁;原则上取消必须设立合资企业的各种要求,不得限制外资控股比例和经营范围。这被认为可能成为未来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新标杆。
  
  上述《新形势下对外开放的战略布局》报告认为,由于大多数TISA谈判参与方在金融、证券、法律服务等领域已没有外资持股比例或经营范围限制。而中国这些领域的政策仍停留在传统的WTO多边贸易框架体制下,银行、证券、保险、电信等行业在上一轮加入WTO谈判时仍保留有许多限制外资准入的措施,因而目前缺乏参与TISA谈判的基本条件。
  
  另一条受阻的战线是中美之间正在谈判的双边投资协定(BIT)。双方从2007年至今已举行了20轮谈判,但进展缓慢。据商务部人士透露,谈判的难点在于双方在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国有企业、外汇资金转移、劳工规则、金融服务等14个主要领域差距较大。
  
  “我们建议跟美国人谈TPP,现在这个事情除了商务部没人关心,这样就没有共识,没有共识,就不能做。”商务部综合司司长刘海泉表示。
  
  这些也导致了中国同样达不到参与TPP协定谈判的标准。刘海泉指出,一旦TPP达成共识,美日将开启全新的贸易政策,作为中国重要的两大贸易伙伴,将再度拉大与中国的贸易政策差距。
  
  高层智囊建言全面开放金融业
  
  为此,参加5月20日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重点课题研讨会的人士认为,要让中国尽快参与新一轮国际自由贸易谈判,必须尽快拆除服务贸易领域的壁垒。
  
  李波认为,服务贸易开放的一个突破方向是市场准入限制。“目前外资银行业收购中资银行有25%的股比限制,收购中资券商的股比限制是33%,这些都是可以大幅度放宽的。金融业如果在这些方面取得突破,就可以支持中美BIT和其他自由贸易协定。”李波说。
  
  据悉,当前美欧国家对中方最为不满的准入限制政策包括:外资并购中资银行持股比例单家不得超过20%,多家累计不得超过25%;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33%,寿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外资电信企业必须与现有内资电信企业设立合资企业,移动、固话等基础电信业务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
  
  而在新一轮高端自贸谈判中,欧美在新标准、新规则方面力推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方式,国企的“竞争中立”原则等,均直指中国当前部分行业国企占主导地位以及在监管方面与欧美主导的新规则不符的“软肋”。
  
  《新形势下对外开放的战略布局》课题组也建议,中国应围绕中美BIT谈判目前分歧比较集中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国有企业、外汇资金转移、劳工规则、金融服务、业绩要求、税收、法律法规透明度、环境条款等14项具体内容开展逐一评估,有取有舍,在部分领域有所让步,制定缜密可行的谈判方案和工作预案,并通过设计负面清单、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以及其他风险防控措施,使中美之间缩小差距,达成协议。
  
  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瞄准2015年?
  
  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另一个突破口,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指以投资或融资为目的,一国货币与外币之间可以自由兑换,并可以比较便利地使用本币或外汇开展跨境的资本项目交易。
  
  《新形势下对外开放的战略布局》课题组认为,中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程度偏低,影响了对外贸易和投资的便利性,不利于我国融入新一轮国际贸易投资一体化。因此建议尽快制定并公布人民币可兑换的路线图、时间表,明确2015年末实现可兑换。
  
  对此,中金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表示,这一目标在具体操作层面,需要更进一步的落实细则,资本账户开放是在不断进步,但是随着国内外环境变化,侧重点不一样,去年是鼓励流入,今年的态势是鼓励流出,需要考虑平衡问题。
  
  “资本账户开放,汇率应该怎么样?有一个观点认为在开放过程中间汇率的快速升值是危险的。这需要引起关注。”彭文生表示。
  
  在人民币升值的强烈预期下,一旦可兑换,带来的后果很可能超出预期。
  
  对于这一担忧,课题报告表示,资本项目可兑换并不意味着跨境资本流动完全自由,资本项目可兑换后,仍然可以从金融稳定等角度对可疑资金、外债、短期资本流动等进行宏观审慎管理,有效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资本项目开放绝对不只是金融部门自己的事,资本项目开放是为实体经济服务进而融入全球金融体系。”李波表示,资本项目开放不仅是金融业的突破口,也是整个对外开放的重要突破口。

  原标题:我国正启动入世新轮谈判 人民币自由兑换或3年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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