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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乡镇三公经费公开将启动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8-14 09:42:00 来源: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 张建群 报道

  上海政府部门 “三公”经费的公开将延伸到“最后一站”。记者昨天从市有关部门获悉,上海今年将启动乡镇 “三公”预算和决算经费的公开,实现向最基层的延伸,完成政府主体的全覆盖。这将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公开,有助于公众的监督。经市政府同意,日前印发的《本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指出,本市将大力推进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其中,争取到2014年,实现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信息。

  研究推进社保基金预算公开

  《本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本市将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将公开透明贯穿于行政审批全过程。根据审改进程,及时公布本市取消、下放和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目录以及简政放权的具体举措。公布一批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配置的项目目录。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结果公开工作。

  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充实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丰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探索市级行政单位行政经费信息公开。公开财政教育投入使用情况。认真做好市、区县两级政府及部门“三公”经费公开。继续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和社会公共资金的公开工作。研究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公开工作。加大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探索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等审计结果公开。

  本市将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继续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年度建设计划、开竣工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配后管理、退出情况等信息。加强廉租住房政策标准调整完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调整等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将符合条件的来沪就业人员纳入本市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食药品“黑名单”将依法公开

  根据要求,本市将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推进供水水质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食品药品严重失信、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不法生产经营者违法信息,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立完善严重失信违法者重点监控与市场退出机制。搞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尤其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科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评价报告和预警信息。

  在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继续做好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空气质量监测信息的公开工作,公开黄浦江、苏州河、淀山湖水质信息,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强制公开铅蓄电池、电镀、皮革三类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重大、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开,并进一步推进一般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根据《上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

  督促完善社会捐助公示制度

  在继续搞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的同时,本市将进一步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政府定价目录,整合信息资源,重点公开公用事业

、主副食品、药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进一步做好部分商品专项比价晒价活动,加大价格听证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将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拟征地告知、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房屋补偿方案公告、分户补偿结果公示等各环节要求。推进信息平台建设,梳理完善土地管理类信息公开目录框架,进一步完善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新制定的非居住房屋征收和补偿相关政策,将建筑面积、补偿方案、评估结果、补偿结果等信息在征收范围内全部上墙公示。

  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其中包括加大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公益慈善信息公开。社会捐助行政管理机关要指导督促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和机构制定完善社会捐助公示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公开慈善信息,重点公开募捐活动、受赠情况、款物使用等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本市将建立健全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党政混合信息,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

         原标题:上海将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乡镇三公经费公开将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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