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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区召开2013年政府采购工作会议

作者:天津 发布于:2013-06-03 11:10:00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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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消息,2013年5月22日,和平区召开全区2013年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区属一级、二级预算单位的分管领导和政府采购联络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本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和平区财政局副局长陈青松主持,市采购办、区纪检委、审计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贯彻了天津市政府采购管理暨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和平区2013年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对政府采购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推动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整体发展。
  
  在本次会议上,和平区财政部门对2013年全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提出三项要求:
  
  一是要求采购人提高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要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一把手要知法、懂法,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督促做好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二是要不断扩大采购规模,实现应采尽采。年内将安排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采购单位要对本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自查,重点对应采尽采、合同验收情况进行梳理。纪检、审计、财政三个部门将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发现问题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廉政和审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是要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管,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工作。对重大民计民生项目,各类重点工程建立事前服务、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全过程管理监督。抓好工程量单的制作和社会代理机构的培训管理两个关键环节,保障财政资金支出的高效安全,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会上,和平区纪检委、审计局的相关领导分别就下一步如何开展有关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出了部署和要求。
  
  一是围绕工作进度建立综合督查机制。根据各工作进度开展了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分段检查、跟踪检查等督查活动,将督查融入政府采购工作的全过程中,衔接到工作的关键点上,着力解决工作任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把握关键节点建立督促提示机制。配合政府采购工作进展和工作节点,区纪委监察局将对工作标准、纪律要求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工作进度到哪里,监督服务就延伸到哪里,保障工作落实和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要两手抓,一手抓监督检查,一手抓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工作范围;严肃责任追究工作纪律;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员。
  
  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有关领导在会议讲话中要求区县政府采购规模要更好地反映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出规模,要切实做好涉及民计民生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
  
  会议还安排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旨在提高采购人依法采购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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