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保补助标准提至280元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6-05 09:3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印发的《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我省部分医改资金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提出,2013年河南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人每年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省级财政负担62元,在此基础上,财政直管县应由省辖市负担的部分也由省级财政负担。
目前,河南省财政厅已提前下达2013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72.7亿元,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3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52.4亿元。
(豫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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