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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阳规范代理机构竞争行为

作者:于瑞凤 赵学臣 发布于:2013-06-05 09:5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山东省宁阳县监察局、财政局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跑门子、拉关系等违规、无序竞争行为,联合制定了《宁阳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使用办法》。

  《办法》规定对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定期考核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定期考核在上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日常监督由监管人员进行。此外,每一个采购项目结束后,由采购人、评审专家、监督人员进行现场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于瑞凤 赵学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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