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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细化流程 实现精细操作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3-06-19 10:2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参加培训学员签到。

参加培训学员签到。(本版摄影/王少玲)

  在解读完《黑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之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技术审核处处长杨丽君向与会代表详细讲解了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之后,他们是如何进行采购计划的分配、预公告、回退,怎样编制、确认和公示采购文件以及处理招标文件质疑投诉等程序的。

  因授课内容紧贴预算单位日常工作,极具操作性,与会代表听得津津有味,反响较好。

  发布预公告接受监督

  杨丽君说,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网上预公告暂行规定》要求,黑龙江省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除了涉密等情况外,采用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都要执行预公告规定。

  那么,如何执行预公告?预公告的程序是什么?政府采购预公告由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技术审核处负责发布,杨丽君解释说,在采购计划到达采购中心一个工作日内,由技术审核处将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原文网上公告,以便相关领域的供应商在第一时间获悉采购信息。

  据介绍,预公告是以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为准,囊括具体的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预算以及完整的项目功能、规格、配置、详细的技术参数要求等。"未按要求申报采购计划的,我们会依据《采购计划回退内部审批操作规程》要求,将采购计划回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杨丽君说,在预公告环节,潜在供应商可对采购需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技术审核处会在项目经办人发布正式公告前,随时将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后转项目经办人,由项目经办人商采购人调整采购需求,这样可避免采购文件出现倾向性、排他性等条款,也可减少后期的质疑、投诉。

  严格编审采购文件

  据了解,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要在接到采购计划的五个工作日内,获取项目编号,根据项目特点和具体情况对采购项目进行分包,确定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评审细则,按相关模板要求编制文件。此时,如果采购人对项目经办人提出的分包情况、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细则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具体原因,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提交,项目经办人要记录在案并逐级汇报,采纳合理建议。

  为了加强竞争,破解采购需求量身定做等问题,提高招标成功率,杨丽君说,政府采购预算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单包同类设备、采购预算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省卫生厅、计生委、环保、工信、广电等部门的专用设备及其他特殊情况的采购项目,上述计划执行过程中,废标率较高,招标成本不断增加,计划执行时间较长。为解决这些问题,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针对这类采购项目实行预征集供应商和征求供应商意见。

  同时,采购文件在征求采购人意见后,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示。其中,招标文件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多管齐下,确保采购文件的科学、严谨。

  规范处理招标文件质疑

  在杨丽君看来,作为服务机构,维护供应商合法利益,规范处理招标文件的质疑显得尤为重要。

  收到供应商质疑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会对符合招标文件质疑要求的质疑材料进行分析。对属于招标文件模版或项目经办人及省政府采购中心等方面的问题,均由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答复,由项目经办人负责提出答复意见;对属于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方面的问题,项目经办人则以书面形式通过相关业务处经办人向采购人发出《××项目质疑通知书》及质疑材料,要求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质疑答复意见。

  受理质疑之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会书面通知业务处项目经办人中止被质疑的项目,配合省政府采购中心技术审核处进行质疑答复。如果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质疑答复意见且没有书面情况说明,项目经办人要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后将质疑项目回退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招标文件中的同一参数或条款被三家以上潜在投标人质疑,项目经办人应认真审核质疑材料。如果质疑属实,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会将采购计划回退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待采购人根据质疑材料修订参数后,重新申报采购计划,方能按程序实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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