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汽车租赁服务:政府采购最高价中标惹争议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肖雄鹏)政府部门车辆租赁服务招投标,中标的是报价最高的深圳市中汽租赁有限公司。对此,有市民质疑此次采购违反常规。记者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采访,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回应称,高价中标是因为该项目采用了综合评分法,价格因素所占比重不大。
评标方式遭市民质疑
据投诉人介绍,此次招投标项目为南山区人民法院车辆租赁服务,要求中标方提供25辆汽车。投诉人说,参加此次招投标的共有9家汽车租赁企业,其中包括几家知名企业。6月20日上午,中标结果进行了公布,成交供应商为中汽租赁,成交金额为171.432万元,顿时引来落选企业的一片惊愕。各企业对比中标金额发现,中汽租赁的价格为9家企业中最高。
据了解,此次招标文件规定,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投诉人质疑称,综合评分的因素涉及到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除了价格是一项硬性指标外,其他的数据因素在招投标时无法核实,只能根据标书内容来进行判断。“说穿了这些因素都很虚,企业完全可以编造。”
回应:结果由专家和系统评分得出
日前,记者到南山区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进行采访,中心主任高琼详细介绍了此次招投标的过程。高琼说,有5家汽车租赁企业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材料,导致其没有通过初审,实际上进入最后评标环节的只有4家企业。
针对中标结果,高主任表示,“最后出来的中标结果与我们无关,不是我们所能决定的,评分由专家评分和系统自动评分共同得出。专家人选是由系统自动抽取,在评标前一天才会短信告知时间和地点,事前15分钟,专家才能知道评标的具体内容。评标过程中全程视频监控,评分结果会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
至于为何不采用低价中标法,高主任说,该项目为车辆租赁服务,主要用于法院及法庭的审判、执行办案业务使用。根据该项目的特点,除价格因素之外,还应综合考虑具体的服务方案、管理制度、人员的配备、保险、服务承诺以及财务状况、信誉、业绩等因素。评委会根据上述因素进行综合对比,评选出最优方案。
记者了解到,这次采用的综合评分法共有价格、技术服务和综合实力三个部分,所占权重分别为20%、62%和18%。价格部分为系统自动打分,12万元的差额在分数上相差仅约1分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