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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级集采机构首次培训采购人

作者:通讯员 许滢 发布于:2013-06-26 09:1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3年度江苏省<a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现场。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3/06/26757_201306260919221hKHC.jpg">

2013年度江苏省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现场。

  6月18~19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扬州市举办了为期两天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这是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自1999年成立以来首次针对省级采购人集中组织政府采购业务与法律知识培训。

  江苏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义武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戴民辉为培训作动员。来自江苏省级50家单位的近1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宋义武希望学员能够充分认识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表示,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对强化法律知识掌握,保障采购行为合法合规,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是确保依法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抓手;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是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迎接新挑战的客观要求。全体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切实保证学习效果。

  宋义武还充分肯定了本次活动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重大意义,并提出了更高要求,即通过培训促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一是有效促进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精细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批量集中采购工作;三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进程。

  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蒋华中介绍,组织此次培训是为了进一步提高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共同推进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依法、规范、科学、高效地发展。此次培训得到了财政部、江苏省财政厅有关领导及各方人士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特邀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有关人士授课,并邀请江苏省财政厅法律顾问杭正亚律师解读专业知识,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欧国平、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龚云峰和熊洁分别以"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问题"、批量集中采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为主题,介绍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对采购人的要求。

  本期培训班起到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促进江苏省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效果。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举办这样的培训活动很有必要,也很及时,能为今后开展工作带来一定的启发和灵感。在这次集中学习后,他们一定会认真地回顾和梳理,并结合本职工作情况,进行一些深层次的思考,将此次的学习收获和成果运用到政府采购实践中。学员们还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提出了建议,希望该中心今后将类似的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培训的内容可以更加广泛,形式可以更加多元化。

  蒋华中表示,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将认真总结经验,梳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做好服务,为政府采购事业贡献力量,为推动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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