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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7-08 10: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13年,山东省财政厅将采取财政补贴方式,鼓励16个市的国有公交企业购置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

  具体措施包括三点:一是对购买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汽车补贴目录车型的,在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将再给予最高每辆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二是对购置国家补贴车型以外的10米以上,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和超级电容作为储能器的纯电动公交汽车、混合动力公交汽车,省财政将给予最高每辆不超过40万元的补贴;三是对购置天然气公交汽车的,省财政将给予每辆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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