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融资模式并存 寻求多方共赢
政采信用担保及融资专题报道
编者按 5月中旬,大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周,特别针对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讲座;5月下旬,辽宁省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建设银行营口支行举行"政府采购贷"签约仪式,标志着当地政府采购融资平台正式搭建。
目前,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解决其资金周转困难的政策措施,除了财政部主推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模式,由部分银行积极推进的"政府采购融资平台"也在遍地开花。一方是中小企业对融资的渴求,另一方是金融机构的积极介入,中间是政府采购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的融资或将不再是难题。
图为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业务办理窗口。
6月初,财政部公布了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情况,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地区,北京市的担保融资额达21.2亿元。5月底,中国光大银行官网发布的数据显示,该行"政采融资业务"已覆盖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计为中小企业发放近30亿元贷款。
近年来的发展实践表明,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的融资难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积极寻求便捷、合理的融资渠道,银行、担保机构积极介入政府采购融资市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全盘考虑并谨慎推进。尽管不同的担保机构、银行等对政府采购融资市场的看法不一,但其中的大多数都保持谨慎并且乐观的态度,两种融资模式或将带来政府采购融资市场的多方共赢。
第三方主导 信用担保谨慎发展
在大连,自2012年5月28日大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大连市采购办")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以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作为该市惟一指定的政府采购担保企业,一年来为各类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担保金额1.2亿元。
"目前,我公司的政府采购担保业务分为5种,即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预付款保函、银行保函和融资担保。"在大连市采购办开展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宣传周培训课上,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工作人员郭野飞为中小企业代表作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专题讲座。
与财政部规划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地区执行方案相似,大连市财政局确定了当地一家政策性担保公司作为指定的担保机构,为政府采购中标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中小企业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者政府采购合同到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办理借贷手续。
"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我们将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中标企业的贷款手续。对于原来无法从银行直接贷款的企业来说,融资将不再是难题。"郭野飞表示。
尽管相对于2012年大连市70.56亿元的采购规模和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全年40亿元的承保额来说,1.2亿元的贷款业绩或许并不突出,但该公司却并不担心。因为在大连市采购办的支持下,他们对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业务的发展壮大信心十足。
银行为主体 融资平台发展快
无独有偶,在距离大连市200公里外的辽宁省营口市,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于2013年5月底与建设银行营口支行举行"政府采购贷"签约仪式。由此,凡在营口市注册的政府采购中标企业,可以凭借采购中心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设银行营口支行进行借贷活动。
作为非试点省份,除省本级以外,营口市是辽宁省内继大连之后第二个开展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地级市。与财政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不同,采购中心和建设银行营口支行的合作方案,只针对在货物发运(履约)前的采购合同项下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临时性周转。一般政府采购业务的中标企业,凭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即可向建设银行营口支行申请贷款。在确认项目回款账户设立在建设银行后,中标企业可获得单笔额度最高为中标合同金额70%的流动资金。
事实上,截至目前,内蒙古、新疆等地已经分别由其自治区本级集中采购机构牵头,与一家或多家银行签订了"政府采购贷"、"快易贷"等形式的政府采购专项贷款业务框架协议。
据了解,建设银行总行于去年年底出台关于"政府采购贷"的总体办法,各地分行、支行将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地方制订具体执行方案。继交通银行之后,建设银行的积极介入传达出了国有商业银行对政府采购领域信贷业务的期盼。
除国有商业银行之外,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也对政府采购领域的贷款业务寄予了较高的期望值。
浦发银行总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刘宏表示,相对于一般性贷款,"政府采购贷"有两大特点:一是交易过程公开化,即政府采购中标企业是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的,并经过了网络公示;二是回款来源有保障,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回款是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款项。
事实上,这两大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银行敢于积极介入政府采购贷款业务的主要因素。
规避风险 寻求多方共赢
对于以担保机构主导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模式和以银行为主体的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建设,各地政府采购职能部门态度不一,企业对于融资方案的选择也受制于当地放贷银行的不同政策,部分银行仍希望能与担保机构等建立起三方参与的风险缓释平台。总体情况是,各方都在积极推进这项政策的过程中寻求多方共赢。
在非试点地区,集中采购机构主导的融资平台模式是政府采购融资市场的主体。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刘恒斌在2012年曾表示,对于集中采购机构来说,搭建融资平台既拓展了自身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领域,又延伸了政府采购的业务链条,应该给予大力支持。
营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王连洪也认为,本着不承担风险的原则,集中采购机构直接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和银行牵线搭桥,可以减少企业在借贷环节的手续,降低费用,同时将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事实上,近年来,围绕政府采购项目融资,政府、担保机构和(或)银行、供应商三方主体之间已经逐步形成了相互依赖的良性循环关系。这一点在陕西、湖南、浙江等试点省份表现得较为明显。
"我省不仅与3家担保机构有合作,另外还与13家银行签订了相关协议,企业可以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政府采购融资平台之间进行自主选择。"陕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处长薛亚省介绍说。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曹长阳认为,担保机构介入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模式,在企业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第三方风险缓释平台,从长远看既有利于建立起供应商诚信管理体系,又有利于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对于信用担保和融资平台之间的关系,业内相关人士表示,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不同特点,相信企业会有自己的判断。其中,银行是否要求企业提供有关担保,直接影响企业是否选择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毕竟,选择政府采购信用担保需要企业同时承担银行利息和担保费用,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企业是不希望增加担保费的。"该人士表示。
与此同时,记者从部分银行获悉,尽管银行愿意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无抵押式贷款申请,但仍然希望由第三方介入,以便缓释风险。例如,浦发银行在出台的政府采购借贷方案中就明确提出,鼓励分行积极探索与当地融资性担保机构或者保险公司等第三方风险缓释平台的合作,尝试信用担保下的政府采购融资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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