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原标题:江苏阳光采购再结硕果
作为江苏省财政厅对外服务的主要窗口单位和依法采购的服务平台,十多年来,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无论是采购规模、业务范围,还是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近年来,采购中心通过坚持依法采购的原则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促进"的理念,严格规范业务流程,积极开展高效优质服务,集中采购工作再创佳绩,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好评。
从2005年至今,采购中心始终保持"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2010年被省文明委评为"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度获全厅综合考评先进单位,被厅机关党委评为"2010-2011年度先进党支部"。
全省学生人身意外伤害责任险项目、商品有机肥与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推广应用补贴项目和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分别在第七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第八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被评选为2011年度和2012年度全国政府采购精品项目。2012年,采购中心因绩效管理成绩显着,获得江苏省财政厅通报表彰。
该中心的这些成绩究竟是通过怎样的努力而取得的呢?日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蒋华中。
结合"创建工作" 强化责任意识
"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完善的工作机制是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的重要保证。"蒋华中介绍,近年来,采购中心以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服务保障水平。自开展文明单位创建以来,省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纪检组长徐阳升等领导多次深入中心视察指导,明确要求把"创建"工作与推动业务紧密结合,规范采购流程,强化制度建设和廉洁自律,树立江苏政府采购服务品牌。为了做好此项工作,采购中心成立了"创建"工作小组,目前由采购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蒋华中任组长,负责创建的总体工作,中心副主任和各科科长任创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抓好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
针对"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与机关党委进行沟通,争取支持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细节问题。同时,采购中心通过深入动员和宣传,定期组织活动,共同制定创建目标和实施计划,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通过"创建"工作,全体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开设道德讲堂 提升员工素质
蒋华中介绍,在连续三年的创建活动中,采购中心充分发挥带头作用,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强化创建工作效果。
首先是思想道德教育常抓不懈。采购中心连续三年与全体职工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2012年专门开设道德讲堂,聘请江苏省财政厅监察室主任为讲师,开展廉政教育系列讲座4次。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通过定期开展业务知识的培训、设立中心图书室,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其次是结对扶贫助困持之以恒。采购中心发展的内容多样的扶贫助困活动:与南京市儿童社会福利院、滨海八巨镇中心小学结对帮扶;为孤残儿童、贫困学生购置生活及学习用品;为留守儿童捐赠图书;建立少先队活动站,拓宽学生视野,宣传政府采购知识。通过做好近4亿元的龙芯电脑首购项目,努力服务农村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此外,2012年,采购中心还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成功开展了"争做环保卫士"和"关爱聋哑儿童"等系列主题活动。"这些活动意在增强干部职工的爱心和社会责任心,一个人有爱心、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就很难走上犯罪的道路。采购中心需要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蒋华中如是说。
打造精品项目 服务经济发展
"近三年来,采购中心紧紧围绕财政工作中心,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上做文章,全力服务'八项工程',全力促进江苏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据蒋华中介绍,通过不断的努力,采购中心的采购规模实现了新的跨越、重点项目实现了新的突破。14年来,采购中心不仅保持了采购规模和节约资金的高位增长,而且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事件。
2010~2012年,采购中心累计组织采购活动1500余次,实现采购规模127.33亿元,在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中采购规模名列前茅。三年节约财政资金15.78亿元。2012年,采购中心采购规模突破50亿元,节约资金高达6亿元,并取得了全年零投诉的优良成绩。
"在今后的工作中,采购中心全体人员将继续以省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进一步履职尽责,创新思路,优化服务,科学管理,在阳光采购的征程中再创新辉煌、展示新风采。"蒋华中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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