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仁和区政采投标人须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作者:刘德华 发布于:2013-07-17 09:13: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四川7月16日电(记者 刘德华 通讯员 汪涛 陈腾飞)7月16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检察院会同区监察局、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等四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率先在全市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引入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实行廉洁准入制。
该《实施办法》规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对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预审环节增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审核工作,将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资质条件中设置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对经查实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或供应商,一律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
检察长周述明告诉记者,此举旨在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原标题:四川攀枝花仁和区政府采购投标人须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河北压减省直部门预算编报内容
下一篇:青海采购碘盐免费配发目标人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