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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县检察院为政府采购筑“防火墙”

作者:李跃军 发布于:2013-10-16 16:53:00 来源:天津日报
  (记者李跃军 通讯员陶秀桐 李红军)日前,县检察院与县政府多个部门携手实施杜绝政府采购中职务犯罪发生的“防火墙”工程,旨在进一步遏制商业贿赂,积极预防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的职务犯罪。
  
  该院实施的“防火墙”工程以签订《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载体,要求有关部门在政府采购中及时通知招投标的单位和个人,持相关材料到县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县检察院根据高检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依法受理查询申请并及时查询,向申请单位和个人人提供查询结果。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单位和个人,由行政主管、监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限制市场准入、取消投标资格、中止业务关系等方式进行处置,切实防止有行贿劣迹的企业进入政府采购招投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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