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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政府采购免费碘盐规范推进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3-07-31 09: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青海省采购处")获悉,为巩固青海省碘缺乏病防治成果,早日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青海省财政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经济委员会联合下发《青海省碘盐免费发放工作方案》,方案确定青海省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对碘缺乏病防治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实施免费发放碘盐干预措施,以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大众碘盐食用率,改善重点人群碘营养代谢水平。

  据了解,青海省是碘缺乏病流行严重省份,全省各地均有流行,是目前全国没有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省区之一。自2006年起,青海省便开始采购碘盐向碘缺乏病流行严重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盐湖分布广泛地区重点人群(新婚育龄妇女、儿童)免费发放。

  青海省采购处处长蔺华藏介绍说,在2011年和2012年,青海省也曾通过政府采购免费碘盐,"而本次碘盐则由我省财政厅以及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采购,卫生部门负责合理调配和发放。"

  据青海省采购处工作人员李强说,碘盐免费发放将以整县、乡(镇)、村推进的原则,目标人群为所选择县常住农牧民,目标县选定以2010年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未达标县、当年碘盐监测中合格碘盐食用率低于90%的县以及盐业资源丰富、非碘盐易得、合格碘盐食用率波动较大的县为主要目标。

  同时,通过政府采购的碘盐,将对目标地区及人群采用一次性配发全年食用盐量的方式,一次性向目标人群每人配发全年3.5千克碘盐,整县、整乡、整村推进,确保目标地区每户、每人吃到合格的碘盐。配发碘盐统一采用粉洗盐,外包装印制"免费配发"字样,配发同时印制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组织开展面向目标人群为主的碘缺乏病健康教育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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