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财政:加强政府采购使出“三板斧”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3-07-31 10:13:00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
完善采购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和县情实际,出台《石柱县2013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明确了政府采购的项目、范围及标准,让政府采购走公开、公平、透明的道路;出台《石柱县政府分散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采购5万元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实行分散采购,分类采取询价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两种形式进行,加强分散采购管理,提高小额政府采购效率。
启用新版软件。于6月起正式使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络版软件。通过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进行软件操作业务、采购政策法规培训,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深入单位指导等措施,确保了政府采购网络版软件的顺利启用和正常运行,并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节约办公成本,避免错办漏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严明采购纪律。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采购法规,促进廉洁采购;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主动协调和指导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受理、调查、和回复三个环节规范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的处理,使供应商的合理投诉能及时妥善解决,使违法违规采购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树立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共完成采购249批次,合同采购金额13980万元,节约资金1900万元,资金节约率11.96%。
启用新版软件。于6月起正式使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络版软件。通过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进行软件操作业务、采购政策法规培训,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深入单位指导等措施,确保了政府采购网络版软件的顺利启用和正常运行,并有力地促进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节约办公成本,避免错办漏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严明采购纪律。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采购法规,促进廉洁采购;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主动协调和指导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受理、调查、和回复三个环节规范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的处理,使供应商的合理投诉能及时妥善解决,使违法违规采购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树立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共完成采购249批次,合同采购金额13980万元,节约资金1900万元,资金节约率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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