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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区采购中心开展合同履约监督工作

作者:深圳 发布于:2013-08-05 08:46:00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
  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主动出击开展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工作

  7月31日,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组成检查小组,由中心领导带队,对部分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部分未达要求内容提出了整改意见,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均对这种做法给予了高度支持和肯定。(一)准备工作细致扎实。确定具体检查项目后,检查小组提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内容和合同条款,制作了详细的技术指标检查对照表,为检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三方参与,公开透明。除检查小组外,采购单位代表和中标供应商代表也参与检查,三方共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既可避免误解,又提高了沟通效率,为解决项目后续履约可能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更为畅通的渠道。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偏离较大的内容,由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中标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期将进行进行复查。(三)加大合同监督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合同履约检查,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记录在案,对于存在问题又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中标供应商将予以曝光,并提出处罚建议。今后合同履约检查将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把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情况纳入其诚信档案,并作为采购招标评审和合同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这项制度促使供应商强化诚信守法意识,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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