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沙洋:四大工程纳入政府采购
作者:孔祥银 聂慧 发布于:2014-02-18 11:5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通讯员 孔祥银 聂慧) 湖北省沙洋县政府采购工作围绕"强化预算约束、扩大采购规模、规范采购行为"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严格程序,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全县政府采购规模达1.32亿元,节约资金1330万元。
该县财政局规定,政府采购预算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统一布置,统一编制、统一审核、统一汇总、统一批复,分口负责、分头把关。预算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预算,准确、合理地编报采购计划。凡是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范畴,凡是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准采购。
在拓展范围、扩大规模方面,该县更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将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城市基本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环保工程、水利设施建设工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该县财政局还加强监管,着力打造阳光采购平台。具体做法是,及时将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荆门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络平台上进行发布,加强与纪检、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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