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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将立法 在全国尚无先例

作者:郝园园 发布于:2014-02-21 09:54:00 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都市报2月20日讯(记者 郝园园)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首次将社保基金纳入预算报告,实现了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全口径监督,提高了社保基金的透明公开化。2月20日上午,市人大代表、市财政局局长周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青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将进行地方立法。
  
  市人大代表、市财政局局长周安介绍,政府预算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收支汇总表,其更具有控制和问责的功能,社保基金纳入财政预算,这意味着青岛市向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迈进了重要一步。“养老基金用多少,社保基金纳入财政监管也意味着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周安说,保税区、高新区的收支预算以及地方债务收支情况今年也首次提交大会审查,实现了对于百余部门财政预算的监督。周安说,在这方面青岛是走在前列的。
  
  此外,周安表示,2014年,青岛市财政局在全国同类城市率先建立了预算编制E网络平台,部门预算编制、申报 、审核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网络化运行。2014年,青岛市将强化预算间的统筹衔接,加大公共财政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
  
  同时,他还向记者表示,2014年,青岛市将启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地方性立法,完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综合评价、结果运用、绩效信息公开制度。“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将进行地方立法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有利于建立责权分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记者随后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立法在全国尚无先例,因此工作难度较大,立法的确定有助于财政的公开、透明化,也便于更好地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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