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农村住宅空闲超一成
(记者 范辉)昨日在国土部举行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新闻发布会上,国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透露,目前我国城镇低效用地占到40%以上,农村空闲住宅达到10%至15%。此外,还将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集约用地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地区和中小城市、县城建设用地供给,合理保障民生用地需求。
王守智表示,我国土地资源粗放利用的现状还没有根本转变。根据统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地耗不仅高于发达国家,而且高于一些新兴经济体国家,一些地方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张过快,城镇建成区人口密度大幅下降,脱离了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处于低效利用状态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约5000平方公里,占全国城市建成区的11%。
此外,根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部扩大了土地有偿使用范围,规定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特殊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外,国家机关办公,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中的经营性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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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住房空置率基本合理
本报讯(记者 吴琳琳)在中国住房空置率到底是多少还是一个未解之谜的时候,对于其是否过高的争辩却已然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对此,中金公司昨天发布的一份题为《时空坐标下的中国房地产:空置率当真过高?似是而非》的报告中给出的回答是“中国城镇住房广义空置率17.7%,看似高,但正在装修的房子、危房、无证房屋等看得到的因素以及中国文化和社会等诸多看不到的因素的存在,让我们坚信它不是真的高,特别是城区。”
报告指出,空置率在国际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广义口径倾向于高估空置率,而狭义口径因剔除了装修、危房等合理空置情形,故更为科学合理。广义口径下10%至15%属合理空置水平,15%至20%为预警区,20%以上为高危区,低于10%则为供给不足。狭义口径要在此基础上上下浮1至2个百分点(成熟市场)或更多(新兴市场)。
中金的测算显示,2013年末中国城镇住房广义空置率17.7%,处于预警区。其中,城区与镇区差异很大,城区仅15.6%(略微超出合理水平),而镇区则达到了20.6%(已进入高危区)。报告指出,由于中国新房市场占比大,且大都为毛坯房,加之仍有相当数量的危房,修正后在狭义口径下,城镇空置率12.6%(基本合理),其中城区只有10.5%(完全合理),而镇区15.5%(略偏高)。无证房屋(小产权房和其他违建房屋)是另一个混淆视听的因素,若予以全部拆除,住房存量将减少12.5%,狭义空置率将是0!意味着房子非但不冗余,反而短缺。
此外,中金公司认为,特有的东方文化和中国国情也是导致中国人格外偏好住房所有权从而推升表观空置率的重要原因。读懂这些文化和社会层面上的因素,不仅能更好地理解中国房地产中那些难以被理性经济人看懂的问题,也可以自然打消那些不必要的过度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