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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商演出机构在津可审批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2-28 09:1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天津2月27日电 (记者 张道正)文化部近日下放5项审批事项到天津市,此后,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等事项均可由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进行行政许可。

  天津市政府日前公开发布《关于承接国务院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天津市承接国家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25项,其中就包含了以上内容。

  根据有关要求,承接的审批事项将进入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现场审批。

  按天津市统一规范行政审批实施行为的要求,这批承接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将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降低准入门槛,减少申请材料,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落实现场审批授权,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记者注意到,这批行政审批事项还包括: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执业兽医资格认定,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审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审批等。承接后,部分事项名称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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