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奖惩结合 聘退有据
作者:通讯员 张瑞新 发布于:2014-07-15 16:5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江苏省连云港市财政局近日出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严格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积极探索建立评审专家选聘、考核、处罚和退出机制,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评审水平和质量。
该办法规定,对评审专家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包括专家是否按时参加评审活动,是否能够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年度考核包括专家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是否胜任,是否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和能力测试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评审专家考核结果分为"胜任"、"基本胜任"和"不胜任"。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为"胜任"的专家,将根据其参加评审的实际成效和贡献情况,评选出若干名优秀评审专家,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胜任"或"不胜任"的专家,将给予暂停评审资格直至取消的处理,切实体现奖优罚劣原则,畅通进出渠道,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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