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京津冀已签物流发展18项合作协议 含4方向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09-02 08:28:00 来源:大智慧阿斯达克通讯社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9月1日讯,北京市商务委官员介绍,截止目前,京津冀三地已签署18项合作协议,其中涉及物流协同发展分顶层设计、信息网络、物流中心布局和海陆空一体化等四方面内容,上述18项协议内容将于近期公布。

  上述18项协议中针对物流协同发展共有四方面内容:第一,京津冀三地将在国家层面指导下起草三地物流协同发展规划,作为各地制定“十三五”规划的依据,同时确定几个功能性、节点性项目落地选址;第二,通过物流载体的建设,设立覆盖整个区域一体化信息网络;第三,建立分层次、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的物流中心,在京津冀范围内优化布局;第四,借助北京空港优势,天津、河北海港优势,设立海陆空无缝链接物流体系。

  除上述四个方面,北京已禁止新建和扩建未列入相关规划的区域性物流中心。

  附:**京津冀三地签署的18项合作协议**

  京冀合作

  1.《共同打造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框架协议》

  2.《共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合作区协议》

  3.《共同推进中关村与河北科技园区合作协议》

  4.《共同加快张承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协议》

  5.《共同加快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协议》

  6.《共同推进物流业协同发展合作协议》

  7.《交通一体化合作备忘录》

  京津合作

  1.《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进实施重点工作协议》

  2.《共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合作框架协议》

  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协议》

  4.《关于加快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协议》

  5.《关于共同推进天津未来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

  6.《交通一体化合作备忘录》

  津冀合作

  1.《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2.《推进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3.《共同打造津冀(涉县・天铁)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框架协议》

  4.《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

  5.《交通一体化合作备忘录》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