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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税以绩效管理提高采购质量

作者:郑芥 发布于:2014-08-18 15:4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陕西省国税局集中采购中心以绩效管理促进采购工作开展,以绩效管理带动采购质量效益提升,将绩效管理列为2014年度重点工作的首要内容,营造"人人心中有绩效、工作处处显绩效"的良好氛围。

  该局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后,采购中心第一时间探讨如何与采购工作相衔接,制定了《陕西省国税局集中采购中心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结合采购工作特点,明确划分工作职责,科学分解任务指标,细化责任落实方案,每个人都签订了绩效管理责任状和承诺书,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该局绩效管理带来了三大转变:一是理念转变,改变了采购人员原先单纯的业务型、线性思维,相互提醒绩效事项、关心绩效进度、督促绩效完成成为常态思维。

  二是作风转变,通过绩效管理厘清了下一步采购工作的改进方向,夯实了采购薄弱环节,拓展了采购质量效益提升空间,避免了绩效和业务"两张皮"的问题,形成了二者之间有机结合、相互融合促进的良好局面。

  三是初见成效。绩效管理考核实施半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绩效考核要求上报采购报表资料基层单位无一家晚报、无一例出错。从机关考核来看,该中心上半年完成采购项目18个,合同金额550.57万元,节约采购资金85.78万元,平均节支率为13.48%,比上年同期提高1.18个百分点。(郑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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