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将查救灾资金使用情况 不准迟滞发放
作者:邵长春 发布于:2014-08-19 16:03:00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今天(16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该厅在筹集、分配和拨付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工作展开的同时,将于近期启动台风救灾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据了解,省财政厅积极向中央争取救灾补助、动用省本级一般预算预备费、压缩省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调整中央和省财政预算资金等多种渠道紧急筹集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截至8月2日,共筹集救灾资金17.1亿元。
根据工作安排,8月18日,参加第一期检查的两个检查组将分赴海口、文昌、澄迈、临高和省民政厅等5市县和部门开展“威马逊”台风救灾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此次检查的重点是用于“威马逊”台风灾后重建的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各类财政资金和以政府名义接受的社会捐赠。确保救灾款物管理严守“八个不准”,即不准违规分配,不准拖延拨付,不准迟滞发放,不准铺张浪费,不准挤占、截留、挪用,不准骗取、套取,不准虚报冒领,不准贪污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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