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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4-09-01 11:5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第九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会前特刊

    原标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务求及时完整发布

    在2013年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刘昆提到,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制性公开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情况、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及采购合同,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完整、规范披露。当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对此,《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部分地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

    信息公开涵盖所有类别

    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蔺华藏告诉记者,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较大,早在2011年,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采购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信息,都会及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面向全社会公开。对于公开招标项目,青海省在发布招标公告时,也同步公布采购文本,不仅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能看到,其他人也能看见该项目信息。"我们将采购文本拿出去'晒',关口前移,接受社会大众的广泛监督,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供应商的质疑或投诉。"蔺华藏说,他们努力做到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黄钢平说,广西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来执行,同时,广西在2006年还专门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实施办法》,对信息公开做出明确要求,例如,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要求不仅全面公开招标信息,而且非招标采购项目也要坚持信息公开,如非招标采购公告、非招标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等。

    记者了解到,去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试点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机制,今年4月正式实行,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文件在网上预公示3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信息有利于排除采购文件的倾向性、排他性等限制性条款,减少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诉。从实行情况看,取得了良好效果。

    业内人士认为,《政府采购法》施行以来,各地绝大多数的招标、中标公告都能做到及时公开,而且不少地方如北京、安徽、江西等还推出了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

    信息不对称 格式欠规范

    信息公开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哪些问题?蔺华藏认为,当前,采购信息公开不对称,容易出现暗箱操作等现象。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项目中,由于对供应商的选择存在暗箱操作的空间,导致不少实力很强的企业经过多方努力依旧无法参与其中,开始对供应商产生方式提出质疑。经调查,执行操作机构经办人员对供应商的选择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后来他们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纠正。"现在,我们会将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公告在网上公开,只要供应商有意向参与采购项目,直接过来参加即可。"

    在黄钢平看来,当前,各地信息公告格式欠规范,缺乏统一的格式文本。在公告评审专家信息时,也存在一个问题,即有些领域的采购项目,本身评审专家就少,评审这类项目时,可能来来去去抽取的都是那些专家,当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评审专家信息时,容易给一些供应商抓住"公关"的机会。之前,广西就有接到举报,个别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之前与供应商有私下接触的现象。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戴民辉提出,项目公告时,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预算公开作出明确要求,现在部分地方在项目公告时,公开了项目预算,但此举有可能出现供应商相互串标围标,看着预算报价,出现报价虚高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值得探讨。

    拓宽渠道 及时发布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是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的基本要求。政府采购要做到公开透明,首先要求做到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政府的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告诉社会公众政府有哪些采购需求,什么时候开始采购,如何开展采购活动。蔺华藏说,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拓展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渠道和途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采购知名度,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并参与政府采购。

    对于信息发布格式不统一的问题。黄钢平说,广西拟研究制定一个相对固化的信息发布模板,以此规范信息发布,让采购各方可以一目了然。

    业内人士建议,各部门要共同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体现公平,统一披露政府采购信息,使社会公众在同一时间内获得同样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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