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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集中采购商务服务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4-09-30 11:3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根据安徽省政府授权,该省财政厅近日发布《安徽省省级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简称"新目录")。对比《安徽省省级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在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背景下,新目录调整了服务类项目的限额标准,并进一步扩大了服务类项目的采购范围。例如,新增了电信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广告服务等商务服务,以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速递服务、规划服务、房屋租赁服务等品目。

    新目录还细化了服务类项目的类别,例如将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等统一归入"信息技术服务"。

    除实行定点采购的服务类项目外,新目录将其他服务类项目的采购限额标准统一调整为单项采购满5万元。上一期集中采购目录的服务类项目中,软件开发、设备运行维护、物业管理等项目的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采购满10万元,印刷与出版等服务类项目的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采购满2万元。

    新目录明确要求,采购人要结合实际,对于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的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内的项目,只要适合实行政府采购的,都要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实行集中或分散采购,并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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