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浙江省2015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浙政办发[2014]106号)。与以前年度的目录相比,2015年度目录有重大变化,覆盖面更广,分类更科学、体系更完善。
一是政府采购范围大为扩展,进一步体现出公共采购的特征,打破了之前我省政府采购多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需要的局限,首次将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畴;
二是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三公”支出要求,首次明确将云服务、公务用车租赁、公务机票采购等项目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三是集中采购目录有较大幅度增加,省级集中采购货物项目由上年的33项增加到43项,服务项目由上年的6项增加到1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