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想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质须于11月15日前报名
作者:东莞 发布于:2014-09-30 07:28:00 来源:东莞新闻网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目前正在开展第四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资质申请,有意向的社会组织须于11月15日前报名。据了解,从今年7月起,不具备该资质的社会组织原则上将无法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
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是社会组织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哪些社会组织可以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去年4月,市民政局制定了相关方案,符合“有3个以上专职人员、前两年年检合格”等7个条件的社会组织才能申请;其中“评估等级在3a以上”、“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等社会组织将可以优先。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整理成目录。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