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健康服务业实施意见出炉 试水公立医院特许经营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4-10-15 08:17:00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0月14日讯,周一,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公立医疗机构“特许经营”概念,即允许公立医院在保障资产安全、医疗质量安全且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前提下,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钟东波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个政策(特许经营)是我们这次一个比较重要的政策创新之一”,按照这样的经营模式,特许方的经营资源,包括商标、企业的标识、专利、技术、经营管理模式等等这些经营资源授予受许方使用,并按合同约定的模式经营,最后受许人要给特许人一定的使用费用。这是北京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公立医院“特许经营”概念。
钟东波进一步表示,特许经营模式一是有助于公立医院好的技术、人才和管理能够迅速输出,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发展;二是意味着老百姓能在更大的范围得到优质的服务;三是公立医疗机构通过此方式获得一定的经济收益,用来反馈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
其实,国务院去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就涉及大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力度、实行“非禁即入”,并对出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非公经济主体的上下游产业链项目给予政策扶持等内容。
北京市政府在此基础上拟定细则,不仅创新性地提出“特许经营”,还要求进一步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的政策,明确要求到2015年,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1张以上。另外,还要求大力发展独立的检验、检查医疗机构,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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