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4家省直单位存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问题
浙江在线杭州10月14日讯 今年上半年,浙江7个省委巡视组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原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省农业科学院、浙江出版联合集团、省物产集团、省二轻集团、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巨化集团公司、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14家省直单位分别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巡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省委巡视组发现包括工程项目招投标、国有资产监管、八项规定、党的政治组织纪律执行等方面的突出性问题。
近期,省委巡视向各巡视单位反馈了发现的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
14家省直单位被发现存在多个方面问题
省委巡视办负责人介绍,前期通过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组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开展延伸了解等举措,既发现了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也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有的还带有相当的普遍性。
比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存在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有的单位对国有资产、资金账户管理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格,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有的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开各类消费性发票套取专项资金;有的单位对一些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警示震慑不够有力等问题。
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方面,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存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超标,有的单位公务接待不够节俭,存在奢侈浪费现象,“四风”问题出现反弹等问题。
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重要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缺乏深入研究,惩防应对措施不力,甚至有的单位个别领导干部政治敏感性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在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干部任用条例》贯彻不到位,干部任用不规范,对干部日常监管不够严格,甚至存在用人失察、带病提拔的情况;有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不够全面准确、不如实申报;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
如何确保问题得到整改?
省委书记省长批示、多方联合督促
今年9月,夏宝龙书记、李强省长分别对第一轮14个省直单位巡视情况综合报告作出批示,要求认真研究整改。
省委巡视组负责人表示,每轮巡视结束后,省委“五人小组”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都召开专门会议,听取省委各个巡视组有关巡视情况汇报,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经由省委主要领导批示后,把整改的责任落实到省委、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近一段时间,省委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指出发现的问题,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