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推广社区矫正电子监管
10月14日,记者从北京市矫正工作会上获悉,本市将建立三级社区矫正电子监管平台,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全天候监管。在社区服刑人员将佩戴一种类似“电子腕表”的装置,管理人员可随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确保社区矫正效果,帮助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据介绍,依据相关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在刑罚期内除就医等情况外,一般不应离开社区所在区县,但实际工作中进行相关约束难度很大。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本市将逐步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引入最新科技手段,探索电子监管,实现指纹识别、人脸验证和全天候电子监管,建立市、区县、街乡司法所三级社区矫正电子监管平台。
目前,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管理平台已初步搭建完成。当社区服刑人员收到法院判决、由区县司法局接收后,将被要求佩戴一只类似手表的腕带式监管设备。该设备内置北斗、GPS等定位设备,并具备防水防破拆功能。佩戴后,司法机关可随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行踪,矫正人员的日常表现将决定其佩戴监管设备时限的长短。
该设备还可划定电子围栏,一旦矫正人员脱管,电子监管后台及时报警,司法机关可立即打电话或发预警短信,提醒相关人员加强管理。对于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一旦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将依法给予处罚直至提请收监执行,管制刑罪犯受到两次警告后,如果再次违反,区县司法局将及时提请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该设备目前已在部分区县试点,逐步在全市推开。”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由于社区矫正是在开放社区进行的刑罚执行,因此需要社区来监督。市司法局表示,将协调法院对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矫正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告,并根据需要在每个社区(村)设立社区矫正评议员,评议矫正人员遵纪守法、参加社区服务等日常表现情况,协助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并向司法所反馈。昨天,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总队正式揭牌。
此外,司法机关还将对原北京市未成年劳教所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建立专门的社区服刑人员教育中心,负责对全市新接收和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同时,在区县司法局和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宣告室,实现室内布置、设施配置、宣告流程和参与人员“四统一”,规范了对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和解除宣告工作。“通过‘人防’和‘技防’有效结合,提高社区矫正的监管效果。”该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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