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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纳入考核 违规将扣分

作者:梁美兰 发布于:2014-11-19 11:13:00 来源:潇湘晨报

    办公用房违规占用、公车违规使用,每发现一次就扣一次分,直接影响被考核对象的“年终成绩”。

    湖南首次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今年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绩效评估和数据采集工作。

    没按规定退掉多余办公用房,每次扣1.5分;违规借用公车,每次扣1分……湖南制定了“节约型机关建设”详细的扣分指标。

    有了扣分标准,谁来当监督省直机关和市州党委政府的“眼睛”呢?我们的举报投诉、湖南专项督查行动、省纪委通报的情况等都会成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扣分依据。

    怎么扣

    违规借用车辆发现一次扣一次

    各市州和已纳入省政府绩效评估范围的省直单位,是湖南这次“节约型机关建设”的考核对象。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省确定的绩效评估内容,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楼堂馆所等相关考核指标进行细化,采取扣分制方式进行综合评分。

    省直机关的评估内容分为7大“扣分项”,均为较常见的主要问题,总分为22分。其中违规借用使用车辆的,按次扣分,每次1分,最多不超过这一项所占分值的13分。

    市州党委政府的评估内容减少为4大类,总分10分。其中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的,或违规借用使用车辆的,每次扣1分,扣分不超过5分。

    怎么查结合投诉、督查、媒体曝光和通报等

    今年12月1日前,各市州和纳入绩效评估与数据采集范围的省直单位要将自评报告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报送自评报告相关数据材料。

    那么各单位自评,如何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呢?原来,自评材料仅作为参考。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结合历次专项督查、平时检查、举报投诉、媒体曝光和省纪委、活动办、巡视办等有关部门通报的情况进行考核计分。

    [具体影响]

    扣分将影响到被考核对象

    此项“节约型机关建设”绩效评估将于12月中旬出结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把评估结果报省绩效办。

    “节约型机关建设”的表现,对考核对象的整个绩效表现将产生影响。根据《2014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评估结果分类按综合得分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单位及班子成员不得参加其他奖励项目的评选;主要负责人由省委组织部进行诫勉谈话;单位连续2年评为不合格的,提请省委调整其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岗位。

    [细节]

    拍卖和报废的公车要求如实填写数目

    记者看到,通知里列出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自报表及公务用车整治与改革绩效评估情况自报表均列出了细化的类目,并要求填写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的姓名、职务。

    办公用房整改自报包含单位超标办公用房整改情况、领导干部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整改情况两类。均要求填写超标办公用房建筑、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到位的总面积。其中,领导干部整改腾退超标办公用房面积情况要详细列出:整改前处以上(含)干部占有办公室用房总面积、整改前处以上干部超标总面积、腾退的办公室用房总面积、尚未腾退到位的超标总面积。

    公务用车整治与改革绩效评估情况自报表要求分别填写本级机关及所有所属单位的超编超标、违规借车换车情况,整治情况和公车改革情况。

    其中,“公车整治情况”必须如实填写拍卖车辆数、报废车辆数、调剂车辆数和违规借换车辆纠正数。“公车改革情况”要回答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和是否开展工作这两个问题。(潇湘晨报 记者梁美兰)

    [他山之石]

    武汉:公车违规扣分,违规前十位负责人将被约谈

    武汉市出重拳整治公务车、军车、警车违规行驶。将建立公车违规记录扣分制,重点查处违规、违停和乱闯红灯,武汉市100余家党政机关,由市交管局根据电子眼等资料证据,统计公车违规数据,违规前十位的单位负责人,将被有关部门进行“约谈”。据《武汉晚报》

    新疆沙雅县:公车统一贴上监督电话

    沙雅县全县至少270辆公车被统一贴上“公牌”,由县纪检委监察局统一制作,统一张贴在车辆挡风玻璃内侧右下角。颜色醒目,字迹清晰:红色的底面上印着“公务用车,敬请监督”字样,并附有监督电话和车辆编号。车辆编号由纪检委对各单位的公务车辆进行登记核实后统一编制,“一车一号,相当于公车的身份证号码,可以很快查到该车所属单位。”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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