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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创新政府采购监管举措

作者:游湘江 发布于:2014-11-24 14:3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通讯员 游湘江)近年来,湖南省浏阳市完善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方法,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

    一是以考试方式择优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凡无湖南省财政厅颁发的政府采购上岗证书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经办政府采购业务。二是实行招标文件会审制度和较大项目专家论证制度,提高了招标文件制作水平。三是每季度组织对招标项目进行检查考核,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工作点评,并结合法律法规进行业务培训。四是每年组织一次业务考试,主要考查从业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功能的理解掌握和实际操作能力。每家代理机构必须派2名以上业务人员参加,对前两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未达到60分的人员进行补考,单位补考仍未及格的,给予暂停代理政府采购项目3个月以上的处罚;个人补考仍未及格的,给予禁止办理政府采购业务的处罚,提升了从业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原标题:湖南浏阳 创新监管举措 提升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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