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惠安调解员纳入购买服务范畴
作者:惠安 发布于:2014-11-24 14:4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福建省惠安县近日做出决定,在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人民调委会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在5万人以下乡镇人民调委会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专职调解员工资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县级财政和镇级财政各承担一半,对专职调解员实行"一案一补"。(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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