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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拟全面推介十年政府采购成果

作者:王少玲 发布于:2012-10-17 08:1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原标题:安徽 树好典型 全面推介十年成果  

十年来安徽省<a政府采购改革 src="http://www.caigou2003.com/attachments/2012/10/5172_2012101708180217ccU.jpg">

安徽全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试点推广座谈会现场。

  充分宣传报道十年来安徽省政府采购改革取得的成就;组织好对省、市、县(区)有关领导的访谈活动;宣传报道全省政府采购战线的一批先进人物……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法〉颁布和实施十周年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十周年”是指《政府采购法》已经颁布和即将实施十周年,下同),《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中发现了以上信息。
  
  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十年成就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通知》提出的宣传报道工作,安徽省财政厅随后又出台了《宣传报道〈政府采购法〉颁布和实施十周年系列报道具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计划,安徽将在《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周年的大背景下,集中在今年10~12月,邀请多家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该省2002年6月~2012年6月的政府采购改革成就、成功经验、重要政策、思考建议、问题教训等,有条不紊地推进宣传报道工作。
  
  安徽省财政厅深知,有效的宣传可以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提高政府采购的社会关注度,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据悉,该省财政厅历来都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宣传工作,全省政府采购领域也因此形成了一股乐于宣传并积极主动宣传的好风气。
  
  以电子化建设为切入点开展宣传
  
  要想宣传报道安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该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建设推广工作首当其冲。
  
  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以下简称“安徽采购处”)处长宋宝泉告诉记者,该省早在2008年便正式启动电子化系统的建设工作。体现“管理功能完善、操作公开透明、执行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的要求,以“资金监管、业务监管”两大职责为主线,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全过程监控网络化、全覆盖业务一体化”为目标,促进全省政府采购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安徽电子化系统建设的核心理念。
  
  经过三年多的开发、建设与应用,安徽电子化系统建设、推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1年年底,作为电子化系统子系统的安徽政府采购门户网站,日均访问量超1万人次;截至2012年3月6日,网站累计用户访问量已突破930万人次。
  
  另外,《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五种主要采购方式,已在省级系统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完全满足省级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的相关要求。同时,安徽省首批试点市、县(区)的电子化系统建设推广工作也已完成,第二批试点市、县(区)推广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借助《政府采购法》已经颁布和即将实施十周年的机会,安徽采购处拟在11月份邀请媒体实地采访该省政府采购中心和财政信息中心、六安市财政局、金寨县财政局、安徽省地税局装备处和技术监督局财务处等单位,全面展示系统建设以来安徽电子化政府采购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重点推广预算编制经验
  
  近年来,“天价采购”、“奢侈采购”等负面新闻不时把政府采购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这一系列政府采购热议话题的背后,表面上看是因为个别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实则是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不完善,尤其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所致。
  
  宋宝泉说,预算编制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源头,在实际工作中应紧抓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这个关键环节。安徽省近年来十分注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2011年年底召开的安徽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全省要在政府采购预算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力争所有市、县(区)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全覆盖,采购预算的执行率达到95%以上。
  
  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安徽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程度也有了很大提高。在解决预算编制不全、编制较粗和政府采购计划执行随意性大、执行慢、结转较多等问题的过程中,安徽全省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安徽省财政厅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能与业界同行共同探讨和分享这些好经验、好做法。
  
  《实施方案》提出,报道将选择采访省财政厅预算处等处室以及合肥市、郎溪县等地财政系统分管领导,围绕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的好做法来进行。另外,全面报道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队伍建设情况、宣传一批政府采购战线的先进人物,也是《实施方案》着力突出的宣传报道内容。
  
  为了确保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安徽省财政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统筹领导,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一道,不断丰富报道内容和形式,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分工上要密切协作,在系统上要整体联动,实现《政府采购法》的宣传影响力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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