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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千亿养老金委托社保运营 若亏损财政兜底

作者:王道斌 发布于:2012-03-22 09:59: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前晚发布消息称,受广东省政府委托,将投资运营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1000亿元。这对地方管理的养老保险资金尚属首次。会不会影响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旦亏损怎么办?众多问题成为退休人员和普通参保人的关注焦点。
  
  约定收益不低于银行定存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昨日表示,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受托投资运营广东省部分养老保险资金应正确解读,不要把“委托投资运营”误读为“委托入市”,或是“入股市”。
  
  据介绍,从2006年开始,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受托管理中央财政补助9个省市区政府做实个人账户资金,获得较高收益率。该理事会受托投资运营广东省部分养老资金,将采取更为审慎的投资方针,该项资金将主要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企业债、金融债等有固定收益的产品,委托人可获得不低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南都记者从社会保障领域专家和知情人士处获悉,委托协议中含有约定利息和保障该笔基金赢利的具体条款。“此外,养老保险基金属政府财政兜底的基金,在目前该基金尚未实现全国统筹的情况下,市级统筹基金出现亏损,市级财政就需要为其负责兜底;省级统筹基金出现了亏空,省财政将为其负责。莫说现在有足够协议确保该笔资金赢利,真要是概率极低地出现了亏损,那么财政也将负责起来。”
  
  参保人待遇保证不受影响
  
  该专家还介绍,广东省在先行先试、拿出滚存结余基金的部分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运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肯定经过了仔细匡算,如每月基金收支情况、用于提升参保人待遇所需要留存的费用等。只有在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参保人待遇的同时,养老保险基金运转也有足够留存的情况下,才会拿出这笔钱来委托运营。“因此,广东养老金在委托运营后,并不会影响到全省参保人待遇的及时发放,也不会影响到例行的养老保险待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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