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认定三亚航运侵占退休职工巨额社保金属实
中国青年报2011年2月23日报道的“三亚市航运总公司侵占退休职工巨额社保金”事件有了新进展,海南省审计厅经核查认定,三亚市航运总公司挪用侵占退休职工巨额社保金属实,并建议其尽快补发整改。
2011年11月17日,三亚市航运总公司及下属公司职工伍平贵等人,向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递交了上访材料,反映三亚市航运总公司领导在为职工办理社保中侵占职工和诈骗国家社保资金等问题。
在海南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递交的《关于反映三亚市航运总公司领导在为职工办理社保中侵占职工和诈骗国家社保资金等问题调查情况的函》中,对于举报信反映“1998年6月22日,三亚市社会保障局拨付给三亚市航运总公司及下属公司1998年之前退休的220名职工2笔退休金340多万元,至今这220名职工并没有领到这笔钱,总公司也没有向职工公布这340多万元的去向,怀疑这笔钱可能已被航运总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私吞”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海南省审计厅经调查核实,这笔资金确实没有发给退休职工,而是用于补交497名在职参保人员养老保险金310多万元。具体情况是:1998年6月22日,三亚市航运总公司收到原三亚市劳动局补拨给该公司及下属公司1991年前退休的220人应补发的1992年至1998年6月的退休金,共2笔346万多元,同年7月9日收到1992年至1998年6月期间退休人员99人应补发的退休金1笔(含220人7月的退休金)120余万元,以上共收到319名退休人员应补发的退休金3笔共计467万多元。
当时,三亚市航运总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里在上述资金未拨之前没有存款,为保证在职人员参保资金上缴,原三亚市劳动局在1998年6月22日,补拨给该公司退休人员应补发的上述退休金的同时委托银行,通过委托收款的方式收缴497名在职参保人员1992年至1998年6月应补交的养老保险金4笔共计310多万元,1998年9~10月,又补交5800元。此时三亚航运总公司的账户中还剩余近160万元。
经调查,从三亚航运总公司财会账面看,该笔剩余资金一直以“其他应付款――养老基金”科目挂账至今,实际该存款于1998年6~7月,已被该公司用于退还投资款105万多元、经销款46万多元、办公经费开支占用3.5万多元、提取现金2.8万元。
海南省审计厅建议,三亚航运总公司应该多渠道筹措资金,弥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补发给退休职工;应该增加财务透明度,公布资金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