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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区:创新监管手段确保阳光采购

作者:万 珍 发布于:2012-08-01 09:3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网络一体化平台的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区以往政府采购操作不够规范透明、系统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等状况。" 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日前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表示,今年6月,青岛市南区启动政府采购网络一体化平台,成为上半年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一大亮点。另外,该局创新采购思路,用优惠率方法确定家具类协议供货商的做法也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建网络平台 提升规范化水平

  在政府采购网络一体化平台建设方面,青岛市南区走在青岛市各区市的前列。自6月1日起,该平台在市南全区范围内开始试运行。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推进电子化建设工作,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主要从四个方面着力。

  一是举办相关培训会,对全区近200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近300人,就网上注册、网上流程操作等进行培训,从项目申报、资金落实、流程审批、中介选取到项目采购结束等环节进行系统讲解。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要求各单位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流转制度,规定项目在进行网上申报前,经报请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三是双轨并行,即在网络试运行期间,政府采购申报表纸质件流转与网上操作流转同步运行,待网络成熟并运行顺畅后,根据情况适时摆脱纸质件流转,实现政府采购流程的无纸化流转。

  四是完善平台,认真指导各采购单位开展工作,积极听取各采购单位所提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网络一体化平台建设。

  "网络一体化平台对提升我区的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加大政府采购管理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快政府采购电子信息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该负责人表示。

  创新家具采购 定供货最高限价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青岛市南区今年确定了75家办公设备及耗材协议供货商、15家办公家具协议供货商。

  对于办公家具的协议供货商,青岛市南区一改以往指定家具种类的做法,采取优惠率方法确定家具类供货商,即在招标文件中设定八五折优惠率作为家具类协议供货商的入门条件之一和最高限价,各投标供货商根据企业自身成本报优惠率,优惠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以优惠率而不是家具种类作为选择供货商的条件,采购单位可以更好地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进行采购。"这种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以往同种家具产品之间价格可比性较差的缺点,同时为采购单位提供了更多的采购选择空间,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用户的需求。" 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青岛市南区的协议采购模式当中,选到合适的协议供货商只是第一步,加强对这些供货商的监管是其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为了规范协议供货商的行为,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采取多种举措进行监管。首先,完善协议供货平台建设。今年在公开招标确定办公设备及耗材协议供货商时,要求每种品牌的供货商必须满足三家以上,确保采购单位在采购时能够货比三家。其次,由该区采购中心设专人负责管理,及时更新商品价格。供货商须按季度及时更新价格,并书面报采购中心,待采购中心审核后进行网上更新,确保商品价格真实。最后,严格审核把关。青岛市市南区财政局在审核协议供货商品及供货商时,一经发现价格过高或供货商与网上信息不符等现象,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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