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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向4部门申请公开公交一卡通押金用途等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03-29 08:14:00 来源:新京报

“一卡通”十问

“一卡通”十问

  ■ “‘一卡通’巨额押金利息去向”追踪

  本报讯 昨日上午,北京市民刘巍委托代理人王宇,向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四家政府部门和一卡通公司,再次申请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相关信息公开。

  申请内容依然围绕“一卡通”押金用途及利息去向,包括对制定“一卡通”押金为20元标准依据何在?每年对一卡通公司的上亿元财政补贴去向?以及“一卡通”押金用于弥补成本是否合法等10大问题。

  本月3月20日,刘巍向北京市政公交一卡通公司快递《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一卡通”成本明细及巨额押金利息去向。此后一卡通公司向媒体表示,未收到这份申请。

  昨日,刘巍委托代理人王宇将修改后的信息公开申请,亲自送到位于金融街的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此次申请公开信息直指一卡通高达数亿元的巨额押金具体用途。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一卡通公司办公室负责人签收了申请表。

  随后,王宇又将4份不同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快递发往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投诉受理中心、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北京市审计局。

  昨日,一卡通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已签收了申请表,公司想尽快回应市民和媒体疑问,也准备相关的文件,目前已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并在审批中。一卡通公司方面愿意适时、坦诚公开相关情况。

  昨晚,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尚未收到就一卡通问题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收到申请后,还要看申请公开内容,是否为符合信息公开的要求,是否为应公开信息,再对申请人予以回复。

  ■ 焦点

  为何同一供应商的IC卡,北京济南押金不同

  押金标准依据何在?

  问北京市发改委

  20元押金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向北京市审计部门提请审查时,提交了哪些证明材料?

  据报道,自2004年起,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就成为北京一卡通公司指定的卡片封装厂商。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相关规定,购买每张卡须交纳押金20元。该标准也通过了审计部门的审查。

  2010年,北京中安特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济南市公交IC卡项目,济南公交IC卡押金执行每张卡10元的标准。

  王宇表示,一卡通公司曾表示20元押金标准是根据IC卡成本制定的。为何同一家供应商的IC卡,济南押金10元,北京却要20元?

  从100万张到4000万张,坏卡20元成本费一直未调

  坏卡扣钱是否听证?

  问北京市发改委

  “一卡通公司对坏卡收取20元成本费”规定是否进行听证?从最初100万张,到现在4000万张,20元成本费是否应予以调整?

  2003年《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收费问题的批复》称,因持卡人使用不当造成一卡通卡损坏需要换卡时,可按每卡不高于20元的成本价向持卡人收取费用。

  王宇认为,现行《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北京市物价局2003年的规定是否进行了听证?五年来一卡通发卡量从100万张增长至4000万张,成本费为何还是20元?

  北京公司“押金补成本”,南京公司“押金无法动”

  押金挪用是否合法?

  问北京市审计局

  按一卡通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说,押金实际已全部弥补卡片的成本。这种挪用押金的行为是否合法?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表示,一卡通的押金收取标准以实际成本为依据,公司收取的卡片押金实际上已经全部弥补了卡片的成本。

  今年3月,南京媒体也报道了南京金陵通押金利息去向问题。报道中,南京市民卡有限公司表示,押金是公司的备付金,“这笔钱存在人民银行的专门账户,由人民银行直接监管,我们是没办法也是不会动用的”。

  王宇疑问,一卡通公司用押金补成本是否合法?审计局做审计时如何评判?

  市财政补贴一卡通公司,是否包括退卡预存款项

  财政补贴用到何处?

  问北京市财政局

  据悉,2008年至2010年,市财政都补贴一卡通公司,供一卡通公司维持运营。到底补贴多少,是否包含退卡预存款项?

  《北京日报》2009年关于“一卡通”退卡困难的报道中,中信银行部分网点代理一卡通的销售充值和退卡,相关人员称,只要一卡通公司有款项预存在银行,市民可随来随退。

  2011年,北京市国资委回复政协委员提案(关于公开一卡通押金使用)时曾表示,市财政于2008年向一卡通公司补贴1.5亿元,2009年补贴1.3亿元,2010年补贴1.3亿元,供一卡通公司维持运营。

  王宇称,财政补贴用到哪?是否包含退卡预存款?相关部门有义务给数千万持卡人一个交代。

  ■ 质疑

  一卡通“沉淀资金”去了哪?

  除20元押金之外,市民平日在“一卡通”中充值的资金,也作为“沉淀资金”,这部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也去向未明。

  一名智能卡业内人士表示,按照一般的卡片系统设计规律,市民不管是在地铁、公交进行的充值,资金都应直接划入卡片所属公司。

  按一卡通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在发行的近4000万张卡中,800多万张为退卡,实际流通的一卡通为3000多万张。这意味着,除去押金的因素,如果每张卡内拥有20元的充值资金,3000万张卡还将产生6亿元的充值资金。

  “这部分资金属于应付款。”一名长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士认为,这笔资金应是“暂存”在一卡通的账户中,不计入公司收入,产生的利息归公司所有。“类似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

  若按活期存款0.5%利率计算,6亿元的日利息约为8219元。

  【专家说法】

  一卡通公司应执行信息公开

  昨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行政法专家何兵表示,一卡通公司应当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包括押金、“沉淀资金”等用途。

  何兵说,目前市民使用“一卡通”并没有多个选择可以提供,“一卡通”收取的20元钱不是市场价格,市民也不可以进行讨价还价,这就构成了垄断经营。“这种企业和普通的企业不同,市民是无权谈价格、谈条件的。”

  何兵认为,对类似企业的监管,实际上相当于对政府的监管。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共交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条例执行。何兵表示,一卡通公司属于该条中规定的范畴,应当进行信息公开。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魏铭言 温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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