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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出台出让土地成本管理和财务核算办法

作者:财政 发布于:2012-04-10 08:32:00 来源:财政部
  近日,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发出《关于规范出让土地成本管理与财务核算的意见(试行)》,规范出让土地成本管理和财务核算。
  《意见》从职责分工、土地成本审计(评估)、土地成本范围、土地成本的计算和应用、财务核算和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六个方面,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出让土地成本管理和财务核算作出明确的细化规定。
  《意见》明确,征地和房屋征收部门、国土部门、财政部门按照现行土地收入管理体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对土地取得、土地整治、相关规费、分摊的贷款利息和其它相关的土地成本实施共同管理。土地招拍挂出让前,须对拟出让宗地的土地成本进行审计(评估),并将审计(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土地招拍挂出让起始价的重要参考。土地成本按宗地核算或按片区核算总成本后再分摊到宗地。同时,土地成本按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以“宗地”或“片区”建立土地成本辅助明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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